第一章 总则
深圳音乐厅“喜乐会”是实行会员制管理的服务组织,服务宗旨是满足会员提高 音乐修养及音乐欣赏水平的需要、满足会员休闲娱乐的需要,以优质的服务为会员提供丰富多彩的高水平的音乐节目;组织形式多样的会员活动并提供会员优惠项目;为会员提供快捷、准确和周到的音乐信息服务。
第二章 会员的条件
第一条 会员资格
1、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承认本章程,自愿申请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即可成为深圳音乐厅“喜乐会”会员。
2、申请入会者须完整填写入会申请表,内容不完整或不实者深圳音乐厅有权考虑其入会资格。如个人资料有变动,请及时通知工作人员更新,避免因内容不完整、不真实而未能及时得到深圳音乐厅传送的演出及会员活动信息。
第二条 会费标准
“喜乐会”银卡会员每人每年需交纳人民币100元,金卡会员每人每年交纳人民币200元(并赠送儿童卡一张)。会员资格期限从发证之日起一年有效。
第三条 入会手续:
2、入会方式:
①到深圳音乐厅售票窗口办理入会手续。
②到深圳音乐厅官网或深圳音乐厅微信公众号办理入会手续。
第三章 会员的权利
第一条 欣赏音乐节目
深圳音乐厅是根据纯自然声的建筑声学原理建造的高雅音乐圣殿,分交响乐大厅和多功能小厅,主要以上演交响乐、室内乐、器乐独奏、重奏、协奏、声乐独唱、重唱、小组唱、合唱、歌剧、清唱剧、轻歌剧、音乐剧为主,还可以进行电影音乐会、爵士乐、音乐诗朗诵、现场音乐时装秀等形式的音乐节目演出,并可以举办国内、国际音乐赛事、音乐颁奖会等,会员可以在这里欣赏到高水平的音乐演出。
第二条 获取服务信息
为方便会员及时掌握音乐会演出动态及相关活动信息,我们将向会员提供信息服务:通过音乐厅网站发布节目动态信息、会员活动等;以手机短信形式发布演出信息;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近期演出排期及节目介绍;通过邮寄赠阅深圳音乐厅排期册等印刷品。
第三条 会员隐私受到保护
保护会员隐私是我们的基本政策,深圳音乐厅保证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会员注册资料及会员在使用服务时的非公开内容。
第四条 会员优惠项目和专项活动
详细内容请见《深圳音乐厅“喜乐会”会员优惠活动细则》
第四章 会员的义务
第一条 会员要遵守法律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
第二条 音乐厅属特殊场所,会员进场要求衣貌整洁,举止文明。
第三条 会员享受各项服务时须出示会员证,或明示会员证号码。会员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第四条 会员证不得转借、转让,如有损坏、丢失,应声明作废,并履行补办手续。
第五条 会员活动均有人数限定,音乐厅会通过网站(www.szyyt.com) 发布或短信等方式进行预约安排,约满即止。
第六条 观看彩排的会员请于演出前15分钟入场,迟到不候。衣冠不整者及1.2米以下儿童谢绝入内(儿童节目专场除外)。
第七条 请会员仔细阅读本章程,一经交费不得退费。
第五章 附则
第一条 本章程自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
第二条 深圳音乐厅对以上内容拥有最终解释权。